“我刚到上海上任,目前正在学习住房公积金制度。想了解公积金的纳税起征点是多少?”
(日资销售公司•总务担当)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2%是不分基本和补充的概念的,只要其总额超过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都属于纳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