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必要条件
中国国籍,香港籍或日本国籍不限,性别不限
年龄在30到50岁之间(现在在其他外资银行担任系长或课长级别或以上职位)
想在香港,上海或北京的外资银行工作
在外资银行(不限地域),有三年以上担任非日企法人的营业经验
能说很地道的英语和北京话 英语,北京话母语或相当于母语水平
优先条件
耐心,好学,开朗适合营业职位
能用日语或广东话,同时具备英语和北京话进行商务交流
人事调动可在中国及周边地区(大陆,香港,台湾,日本)(本人事先同意为前提)
对中国及周边地区的证券商务营业(DCM、ECM、M&A等)很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