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返回主列表

通知规定: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考试题型目前只有案例分析题型。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2)考点原则上设置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及高考定点学校。考试时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统一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五六月份报名(各省的具体报名时间有很大的区别),在九月份的第一个周末考试,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
  (3)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此证3年内在全国范围有效。


  参考网页:新华会计网 http://www.kj210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