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3~5年法务经验,日语
招聘条件(任职资格):
1. 学历: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和律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2. 语言能力:能熟练运用日语进行会话书写等沟通者最佳;
3. 工作经验:了解相关政府部门的运作规则;掌握最新政策和关注方向,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政府资源或政策支持;熟悉公司法、民法典、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反垄断法、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法律培训经验;5年以上法律工作从业经历;
4. 技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书写和总结能力;
5. 其他: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责任心。
素质要求:
1. 五官端正,性格开朗随和, 具备较强的观察力、理解力和应变能力,优秀的人际交往和协调能力,极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出色的公关能力;
2. 熟悉政府部门运作,具有良好的政府人际沟通渠道,有政府事务关系者优先;
3. 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坦诚自信,乐观进取,主动与他人交流,分享信息、知识和资源,促进部门内成员间相互合作;
4. 具有较高的理解判断力,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能够积极主动进行沟通协调,并及时找出有效解决方案;
5.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高效完成本职工作;
6. 具备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7. 身体状况良好,无明显不适宜所从事岗位的疾病。